第一次国共合作 (上)

15.08.2016  22:06

 

1923年12月25日,中央通告第十三号——国民党改组及收回海关主权问题。

        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指出党在现阶段“应该以国民革命运动为中心工作”,采取党内合作的形式同国民党建立联合战线。会议决定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方式实现国共合作,还规定了保持共产党在政治上的独立性等原则。在共产国际、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召开了有共产党人参加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国民党改组的完成和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形成。此后,中共中央发出《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对于时局宣言》等指示,一场轰轰烈烈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军阀的国民革命运动蓬勃兴起。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7月18日  总第2940期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