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张庆伟王文涛黄建盛等出席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14日下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提请大会审议。
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本次大会执行主席张庆伟、胡亚枫、宋希斌、李显刚、孙珅、谷振春、范宏、于柏青、张常荣、宋宏伟、赵万山、杨廷双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省领导王文涛、黄建盛、陈海波、王常松、李海涛、傅永国、张雨浦、王兆力、贾玉梅、杜和平、孙东生、程志明、聂云凌、沈莹,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军区副司令员杨杰,哈尔滨市领导孙喆、赵铭,哈尔滨工业大学领导王树权,以及历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宋希斌主持会议。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共分为两个部分。
报告第一部分为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振兴发展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实现了本届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年来,制定地方性法规7部、修改133部、废止13部、暂停实施1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提报法规19部;检查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作出决议决定2项,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2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9名,顺利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和保障我省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新龙江作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省委领导下统筹安排和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中央、省委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完善发展等改革部署,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振兴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围绕振兴发展大局,科学谋划本届立法工作;聚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立法;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修改废止涉及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坚持立法为民,推进生态和民生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对设区的市报批法规审查和工作指导。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保障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保证法律法规遵守和执行。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转方式调结构和深化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公正、增进民生福祉等加强监督,探索完善加强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强化服务保障,支持人大代表更好发挥主体作用。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代表履职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加强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报告第二部分为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报告说,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更好发挥立法对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引领推动作用。加大监督力度,保障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担当能力。
省法院院长石时态在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2018年,省法院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主要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报告还提出了2019年工作安排。
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在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努力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发展中进步,实现了新收获,取得了新成效。报告还提出了2019年工作安排。(作者:闫紫谦 薛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