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省粉尘涉爆危险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两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黑安监发〔2016〕42号)

28.12.2016  06:03
各市(地)、省直管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监〔2016〕19号,以下简称《方案》)、《关于继续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黑安监〔2016〕6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6年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工贸行业 “两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粉尘涉爆危险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今年6月至12月,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自查检查。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开展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齐齐哈尔、黑河市底数清楚,自查检查工作全面;牡丹江宁安市、绥化青岗县主动邀请专家做好诊断指导工作,执法检查全面细致。二是有效开展宣教培训教育活动。省安全监管局从不同层面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工作。4月选派3名专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举办粉尘防爆专题培训班;5月和6月举办二期全省工贸行业监管干部和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3000余人参加的视频培训;7月末,邀请国家安监总局四司带领专家在我省举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专题培训班,全省150多个县(市、区)的180多名工贸行业监管干部参加培训,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七台河市拨专款印制粉尘防爆知识手册下发相关企业,协调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视频片》等4部安全宣传片,受到企业和市民关注。哈尔滨市对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防尘防爆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严格培训要求和标准。三是及时加强阶段性工作指导。根据不同阶段重点,省局及时加强指导,先后下发《关于做好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粉尘防爆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时指出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推动专项整治有序扎实开展。四是积极培育粉尘防爆典型标杆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积极培育可复制的典型标杆企业,带动属地粉尘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目前,全省已筛选出31户粉尘防爆典型标杆企业。双鸭山、黑河市以典型标杆企业为样板,总结粉尘防爆治理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到典型标杆企业参观,现场学习指导,增强直观效果,有效带动本地粉尘防爆治理工作开展。五是及时开展督查检查,确保达到预期目标。省局于9月份对齐齐哈尔、双鸭山、伊春等市粉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共性问题,指导其他地市改进。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省局督查组利用一个月时间对牡丹江、七台河、绥化、农垦总局、森工总局5市(系统)、8个县(区、管局)企业自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督查检查,抽查11户粉尘涉爆企业,发现隐患问题52项(见附件1),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责令1户企业局部停业整改。
      全省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查出隐患问题3991项(见附件2),下达整改指令书865份,取缔关闭企业13户,停产整改9户,限期整改828户,罚款3.6万元。目前已完成隐患整改3723项,整改率93%。通过这次整治,取缔关闭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提升了全省工贸行业监管干部业务素质,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各地在吸取去年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经验教训同时,进一步清查本辖区内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底数和管理状况,下半年开展工贸行业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检查工作。专项检查期间,各地共排查出117户工贸企业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并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380余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0余份,目前,企业隐患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省局督查组10月下旬对全省8个市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场抽查9户企业,发现隐患问题21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专项检查工作完成了预期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全面。个别市(地)和部分县(市、区)对粉尘爆炸危险性仍认识不够,不按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存在工作不落实问题。绥芬河市没有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省农垦总局以日常执法检查代替专项整治;哈尔滨、绥化市抽查企业数量没有达到相应比例要求。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执法检查不严格,督促整改不到位。督查组检查期间,未见伊春市伊春区到本地企业开展检查的有关文书和记录;七台河新兴区北翠实木实业有限公司未开展自检自查,新兴区安监局执法检查流于形式;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鹤岗、黑河、大兴安岭、绥芬河、省农垦总局10个市地(系统),在执法检查532户(次)企业时,没有发现《方案》所列的任何一项重点隐患问题;绥化市个别县对检查发现隐患没有做到闭合监管。
      (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牡丹江开发区力同木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生产设备设施简陋,随意改装,存在较多隐患;兰西天纤坊亚麻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警示标识缺失,未建立管理台账;伊春天和纺织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开展专项自查。
      (四)部分市(地)、县(市、区)不按时限和要求上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全省除伊春、黑河、大兴安岭、省农垦总局4个市(地、系统)按时上报汇总情况外,其他都存在迟报漏报问题,影响了全省汇总分析工作进度。佳木斯和绥芬河市到上报截止日期仍不知上报材料内容和相关要求;哈尔滨市香坊区排查汇总情况不认真,情况报送严重滞后、有空项,拖延了哈尔滨市整体上报工作。还有部分市地局领导对上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工作总结与报表数字不一致,相互矛盾的现象,工作不严谨。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各地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在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提高对“两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增强工作责任心,在明年工作中把“两项”整治相关工作做实做细。
      (二)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中反映出的问题在全省大部分地区具有普遍性。各地要对照本地工作认真梳理和反思,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落实好工作要求,提高工作严谨度,避免今后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三)加强隐患整改督促落实工作。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逐一跟踪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闭合监管。对重要和突出问题要加大督促力度,明确“五落实”要求,严格复查整改到位。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采取停产关闭等断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继续强化培训教育。明年“两项”整治工作将继续深入开展,要按分级属地原则,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我省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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