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检察院:对一行政纠纷案借助“外脑”智慧进行公开听证
“现在进行听证调查。首先由申请人陈述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的事项和理由……”
“下面进行举证和质证……”
“现在进行听证辩论。请各方听证当事人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辩论……”
10月22日,鸡西市检察院就密山市一公司不服行政处理决定纠纷检察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这是鸡西市检察系统首次召开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等担任听证员。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全体干警、各基层检察院民行干警旁听了听证。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凌轩主持会议。
此次听证案件的争议焦点是密山市某局作出的强制变更决定书属于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理;密山市某局强制变更决定书中“扣缴该市某公司营业执照”的决定是否应该告知其有听证的权利。
听证会上,刘凌轩检察长规范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及理由,参与听证的检察官和听证员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询问,通过举证、质证、辩论,完整地展现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
听证员经过独立评议后,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审查决定提供参考。
“开展检察听证活动是检察机关为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通过这次听证活动,会让案件更加透明,并能进一步让司法公正走进社会公众的心里。”受邀听证员认为,在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中积极运用听证程序,有益于促进案件事实的查明和矛盾的化解,更能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检察机关对案件如此重视,由检察长亲自主持召开听证会,在一个公开、公正、平等的法律平台上,综合人大代表、法律专家、人民监督员的意见,来处理我的诉求,给了当事人说话的机会。”申请人对鸡西市检察机关提供的这一诉求平台表示感谢,愿意服从最后的决定。
“本次听证会经过听证调查,质证,辩论已完成听证程序……检察机关将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和举证情况,认真听取受邀参加听证人员的意见,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案件处理决定,并向当事人宣告、送达,同时将作出的决定和理由告知听证员。”刘凌轩表示,鸡西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用好公开听证这种方式,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并借助“外脑”提升案件质量,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