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民用机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通过

12.07.2016  10:07

  日前,绥芬河市机场办收到国家国土资源部关于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绥芬河市民用机场项目已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据了解,绥芬河市民用机场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85.31公顷,其中农用地176.94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绥芬河市机场办人员表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下一步将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前期工作,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