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凯:火车上跳广场舞,大妈真不该

22.09.2014  13:23

  “14日我乘坐大连到上海的T131次列车,晚8点有20来名中老年女性在卧铺车厢的过道里跳起了广场舞,这么窄的火车过道里也能跳舞,而且是在晚上休息时。”昨日,市民王先生来电。(9月18日东北新闻网)
    大妈广场舞的“热”,对于民众来说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不仅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跳,现如今发展到马路上可以跳,火车站跳,火车车厢里也跳!

    当然,伴随大妈广场舞的风雨无阻,活力四射的勃勃生机,这种锻炼形式也饱受争议。是正常休闲娱乐,还是“扰民”是绕不开的关键话题所在。这既涉及严格、周密的相关法律条文限定和支持,也离不开大妈与“民众”之间的相互谅解、互相体谅等道德内涵。

    当然,作为民众需要换位思考,多理解大妈们因场地少、好环境不易等难处。但大妈们也不能不遵守文明礼貌、公共秩序等社会公德,想啥时候跳就啥时候跳,想到哪跳就到哪跳,想怎么跳就怎么跳。大妈纽约跳广场舞被“抓”就是很好的说明。

    话说回来,火车卧铺上跳广场舞这件事,该不该?虽然,时间只是20时左右,对于绝大部分人家来说,都不会休息,但在火车这种特定环境下,我们能用这个时间标准来衡量吗?
我们知道,出门在外,无论远近,奔波的劳累是难免的。虽然,现在无论是火车站、车厢,还是飞机、汽车等交通运输部门都提升了服务标准,为旅客的温馨、舒适出行创造了一定的外部环境,尤其是高铁的大量开行,可以说让更多的普通大众也享受到了高品质、高服务的旅途。但旅客尤其是一些老弱病残孕等重点旅客,多休息、随时休息,仍然是保证旅途安全、顺利的最要紧事情。当然,就是普通旅客,也需要随时休息,补充体力,从而应对继续的旅程或其他的工作。

    火车作为大众化的交通运输工具,它的公众性和作为公共场所的社会属性,毋庸置疑。因此,无论是从情理上,还是社会公德方面来说,大妈旅途不忘坚持,就地取材,利用车厢过道进行广场舞锻炼,都是不妥的行为。

    当然,大妈们的行为,也是不安全的。众所周知,火车在运行中,尤其是高速运行中,旅客就是坐在座位或躺在铺上,都可能因为火车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司机采取紧急制动而发生摔倒、碰伤等意外。在这种情况下,大妈们的广场舞,对于人身就更不安全了。

    虽然,种种分析都表明大妈们火车上跳广场舞不适宜、不合适,但我们也理解大妈们跳广场舞哪种发自内心的愉悦,可是,作为社会的一员,大妈们也有责任和义务,为社会这个大家庭更和谐、更友善、更温馨而有所克制。希望,大妈们能够三思而“跳”。(王继凯)  编辑:陈丹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