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22.03.2016 16:10
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档案工作,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区)创建成果,按照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提出的“建立并规范各项工作的档案记录”的要求,依据《哈尔滨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确定的工作任务,市档案局、市农委联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立足档案,主动服务。紧紧围绕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确定的示范村和8大工程开展建档服务,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努力实现农村档案资源共建共享。二是立足现有,因地制宜。以全市规划建设的3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为主体,立足各示范村档案工作基础条件,不断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立足长远,统筹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总体规划、相关制度和评估标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及时收集整理保管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各类档案。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各类工程档案和党务、村务、财务、资产管理、重大事项等档案。二是提高档案服务“三农”的效益。积极开展档案查询利用服务,积极组织编写村史、村志、大事记,举办档案文化展览。三是加强行政村档案规范化管理。健全村级档案管理组织领导机构、档案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目录,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信息咨询服务。
2016年3月至2017年11月,市档案局联合市农委将完成以环境综合整治、健全长效机制、村庄建设管理提档升级为重点的3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充分发挥档案的独特作用,为建设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提供优质档案服务。
(来源:档案局)本文来源: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2.03.2016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