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乐龄工程”在行动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颁布半年——
优待老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3年末,全国老龄办协同24个部委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号召全社会在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人们称这是优待老人的“乐龄行动”。日前,在全国老年人优待工作会议上,多个部门介绍了落实《优待意见》的行动情况。
司法部:
积极为老年人维权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已经把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等明确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据司法部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司法行政机关不断拓宽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降低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门槛,将涉及老年人赡养、婚姻、继承、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等事项全面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妥善解决老年人住房困难
据住建部有关人士介绍,2013年中央安排了230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贫困户。目前住建部正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针对老年人的公园游园优惠政策。
交通运输部:
落实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
交通运输部制定了老年人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优惠政策,鼓励对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费。目前,全国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大部分地级、县级城市均实行了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减免公共交通票价的优惠政策。
文化部:
公共文化设施为老年人服务
文化部鼓励老年群众表演的节目和反映老年人生活题材的作品参评。自1999年起,文化部每年举办一届“永远的辉煌”——中国老年合唱节。目前,文化系统内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开办的老年大学已达800多所。
国家卫计委:
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不断增多,老年病医院、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步伐明显加快。31个省(区、市)均对老年人实行普通挂号费减免,很多地方为老年人就医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家庭病床等特色服务。目前国家卫计委正在积极为65岁以上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梁捷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