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志愿者期待春天
没保障、缺资金、盼支持、青黄不接———近日,老年日报刊登的两篇关于老年志愿者的报道,关注他们的内心忧苦,引起众多老年志愿者的共鸣。采访中,天津市的一位资深老年志愿者高敏表示:“作为老年志愿者来说,初衷是想得到社会的尊重与认可,但更期待政府将理解关爱的阳光洒向我们这群‘真正想做点儿事’的老人身上。”
那么,政府是否有关注过志愿者的这些忧苦呢?相应政策是否跟上了呢?老年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多地的志愿者管理部门。
多地志愿者有意外险
多地都有为志愿者投保人身意外险的情况,只是志愿者们尚不得知。采访中老年日报记者了解到,厦门市虽未出台统一的激励机制,但在有大型活动时,各主办单位都会给志愿者投保人身意外险。河南省洛阳市精神文明办姚先生介绍,该市注册志愿者都有人身意外保险,志愿服务期间还有一定数额的餐补、车补,每天一二十元不等。注册的志愿者,还可把服务时长置换成“为我服务”。黑龙江省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的志愿者,一年具有5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记录者,都有意外保险,最高可获15万元赔偿,并可额外享受附加险优惠政策,最高可获得30万元保障。
政府为服务买单
针对志愿活动资金及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各地都在寻找良策,有的地市已先行一步取得良效。据了解,迄今为止,广东、上海、江苏、山东、云南、黑龙江等均已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以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为例,目前当地政府已向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西南政法大学、绿叶义工等单位,为该街道低偿购买了心理疏导、爱心陪护、法律咨询等服务,有效弥补了志愿者热情有余、资金不足的短板。
激励机制不断完善
随着志愿服务的日益重要,各地都在建立健全激励回馈激制,令志愿者们真正感受到“爱出者爱返”。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办杜丹处长在学习考察时了解到,奥运期间,北京每位参加服务的志愿者都有80元/天的补助和特色午餐。同时,青岛、太原等地也鼓励有条件的志愿者组织通过组织疗养休养、免费体检等方式对优秀志愿者进行回馈和奖励。今年5月3日,黑龙江省对全省注册志愿者首次免费开放五家公园场馆,平日辛勤奉献的“雷锋们”雀跃欢欣,渴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高敏表示,“志愿者并不是为报酬而来”,这是基本事实。政府支付象征性的交通、用餐补助以及相应的精神表彰,与志愿者的劳动和付出并不能简单等价计算。这些激励实质上是社会对志愿者的一种尊重和认可,这与“自愿参与、无私奉献”的志愿者精神并不矛盾。希望政府能够加大扶持力度,让我们志愿者的春天早日到来!
编后历来对老年志愿者的关注多在于他们为人服务、乐于奉献等方面,而在这次的深入采访中却发现他们也在遭遇各种困扰,感到很苦恼,这除了当前社会志愿者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之外,也是因为他们可能还不了解政府对他们的激励与扶持,而有些机制也确实没有到位。
爱心也需要爱心的保护。政府应该将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老年志愿者体会到助人的乐趣和被人关注的温暖。记者 亓红 韩璐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