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驾考新规下周实施 科目二三可以一起考
27.03.2016 10:48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4月1日起,《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将正式实施,哈市交警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相关重点内容进行逐一解读。
1、啥时候考试自己约时间
今年2月3日,市交警部门驾考中心已开通互联网自主约考功能,市民经过驾校培训后,可通过新开通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照我市驾考中心制定的考试计划,自主选择时间、场次、考试地点,预约考试。
但“自学直考”政策目前只在天津、长春等16个首批试点城市落地,哈市目前尚不包含在内。
2、科目二三可同时预约一起考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先考哪个都行。在本市,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
交警提示:预约考试前,应注意按照申考准驾车型的不同,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获取)后10日至40日才能约考。
3、小型汽车夜考改在白天考
目前,我市驾驶人考试已改变科目三考试关于小型汽车夜考的方式,全部采用在白天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但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4、允许异地补换驾照和审验
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并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但对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27.03.2016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