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联合市妇联市劳动仲裁院召开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08.03.2019  18:52

    3月6日,“三八妇女节”前夕,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齐齐哈尔市妇女联合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三家单位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工作情况向社会发布。齐齐哈尔广播电视台、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齐齐哈尔新闻网等媒体的记者,以及市妇联、市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齐齐哈尔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隋寒冰主持发布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巴鑫通报了全市法院涉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市妇联副主席牟永萍就市妇联在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维护女性合法劳动权益方面所作的具体工作进行发布,市劳动仲裁院副院长高伟介绍了仲裁机构在保护妇女就业用工等方面工作情况。中院民一庭负责人周虹发布了两起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典型案例,民一庭审判员王红娜回答了记者的现场提问。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两级法院一直在不断完善、创新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工作模式:一是依托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争取各级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与市妇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加强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审判庭队伍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充实有妇女工作经验的审判、辅助人员进入到审判团队中,确保审判队伍稳定发展;二是加大维护妇女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凡是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要充分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确保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歧视,严格执行《反家庭暴力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三是拓宽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的渠道,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对依法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财产保全的困难妇女,依法指导举证,确保证据采集合法化、规范化,依法提供免费民事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途径;四是加强尊重女性、保护女性的媒体宣传,在三八妇女节、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到社区、街道散发法律保障宣传单,拍摄反家暴微电影,向社会公众宣扬尊重女性,不歧视、不嫌弃、不为难女性的正确价值观,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

    2017年5月,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工作的意见》,建立“约谈”机制,规定“对存在性别歧视突出问题或存在严重侵害女性劳动权益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安排专人上门约谈或与妇联组织联合约谈,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每年的“三八节”期间,市妇联在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举行全市女性就业招聘暨春风送岗位活动,现场为女性求职者发放《劳动合同法》,并解答有关劳动纠纷的问题。依托“蒲公英”法治宣讲和“社区、村妇联主席上讲台”向女性同胞讲解《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权益维权案例。对劳动权益遭受侵害的来访妇女讲解法律知识,协调妇女维权调解仲裁庭依法维权,近3年来,为涉诉贫困妇女提供法律援助18件次。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始终秉持“柔性调解、阳光仲裁”的工作理念,始终密切关注新形势下女性就业用工的情况变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究妇女劳动人事争议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努力打造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新模式,在全省首创了“12345”工作法和妇女维权仲裁庭,同时,恪守“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办案原则,走出了独具齐齐哈尔特色的维护妇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调解仲裁新路子。先后制定出台了《妇女维权制度》《妇女维权案件办理流程》《四方调解机制》等10余项妇女维权专项业务制度,增强了处理妇女争议案件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同时,在全市各级仲裁机构中全部建立了妇女维权仲裁庭,配备专兼职女仲裁员32名,在全市各类调解组织中共设立了女职工劳动维权调解室161个,配备女调解员451名,构成了“横向覆盖到边、纵向贯通到底”的立体式妇女劳动维权网络。仅去年一年,就为764名女职工挽回了经济损失522万元。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全市法院将携手市妇联、市劳动仲裁院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使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为妇女发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