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将至 黑龙江省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检查行动
02.03.2017 00:39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记者从省消防总队获悉,“3·15”消费者权益日将至,自2月27日至3月28日,省消防总队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据了解,本次重点检查消防产品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经销商店和批发市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场所。重点对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灭火器、消防水枪、防火阀、消防应急灯具等消防产品的质量开展检查。
省消防总队要求,各地在开展消防产品检查时,严格核查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情况,查验质量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要对产品的外观标志、规格型号、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判定,对现场检查判定产品质量无法确定以及判定为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抽取样品,送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整改合格一起。对安装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处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一律通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检查情况录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记者 周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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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2017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