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河林区基层法院:诚意促调解妥善处理纠纷
17.09.2015 13:36
本文来源: 法院
日前,苇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使原告张某与被告孙某某达成协议,结束了长达两年的维权的路。
原告张某于2013年3月,经朋友介绍与被告签订了一份《防水工程承包协议》,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苇河林业局开发的住宅小区地下防水1-5单元工程承包给原告。协议签订后,原告开始进场施工,并按要求的时间完成的防水工程,工程完成后,被告于2013年4月25日向原告支付的工程款5万元,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73400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总是推拖。两年内,原告几次住在被告家,要求给付工程款,由于被告资金紧张,始终没有得到工程款。无奈诉讼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拖欠工程费。
开庭时,被告提出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由于该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二年多,原告非常不理解,并且情绪很激动。法官积极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协调,用法理、情理说服双方当事人,缓和矛盾,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最后在法庭主持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终于拿出了一份双方都满意的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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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2015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