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有面子”“高买低卖”苹果产品亏800万元
只是为了撑面子,南京的王某自掏腰包高价买来苹果手机,再以低于市场价格上千元的价格卖出去,结果因为他长期“高买低卖”入不敷出,在亏空800多万元无法交货后被捕。今天上午,王某因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男子王某先是通过其前妻散布信息,说自己任职国美电器浙江分公司,可以低价买到苹果产品。2013年10月,王某给前妻发了一批当时市场上正热销的苹果5S手机,收取的价格比正常的市场价低了一两千元。前妻和同事发现将这批手机转卖出去便可大赚一笔,便想从王某处进更多的货赚取差价。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批货其实是王某以市场价买来,然后自己亏钱卖出的。
王某庭上解释说,他当时想让前妻赚一点钱,也为了希望自己能够给别人留下一个“有本事”、“有面子”的假象,所以愿意自己贴钱进去。一开始,王某只需要贴万把块钱,但随着前妻的同事们购买量越来越大,王某自己的钱已经无法满足这部分亏空,从2014年开始,他开始拖延发货,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收到一笔订货款后只发部分货,其余的钱都用来填补此前的亏空。2014年年底,王某的拆补也无法继续,受害人报警后他被警方抓获。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短短一年多,王某“高买低卖”一空亏空了800多万元,16名被害人付了货款却没有拿到苹果产品。
王某称,自己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好面子”,2013年时他确实在国美电器浙江公司短暂任职,但该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员工价”。王某归案后,因为他“高买低卖”的举动实在反常,检方还委托南京脑科医院对其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李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履行中诈骗了800余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15年。
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