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推开营改增试点 今晨开出首张营改增发票

03.05.2016  10:47

  5月1日零时,在哈尔滨华旗饭店大堂,全市开出首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据国税部门介绍,从5月1日起,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按照增值税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开具由国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发票。6月1日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5月1日零时,哈尔滨华旗饭店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现场为顾客顺利开具了第一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这张发票同时也是全省首张该种类型的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哈尔滨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启动,哈尔滨市9.06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从5月1日起,发生应税行为将按照增值税制度进 行财务核算、开具由国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发票。6月1日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对于日前国内有部分城市的酒店集体以“营改增”作为借口进行住宿费涨价,国税局工作人员也进行了解读。以前酒店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对于大型酒店来说,看似税率提高,但其实增值税的征税方法是可以抵消进项税的。

  举例说明:以月销售额100万元的酒店为例,每月水电人车等可开发票的花费20万元

  原来计征营业税为100万×5%=5万元

  现按增值税计算是100万÷(1+6%)×6%=5.66万元,再抵消进项税(暂按6%税率计算)所需缴纳增值税为:5.66-20x0.06=4.46万元

  由此可见比原征收营业税的税率要低。

  工作人员表示,若酒店新添一些固定资产,其可以抵消税率为17%,比如酒店花100万购置了一批新床,可以抵消17万元的税,即意味着酒店可以3个月不再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将给企业带来减负,因此切莫相信酒店以“营改增”名目提价的行为。

  工作人员提醒,我们作为顾客支付的住宿费用,默认已经是完税价格,若酒店以“营改增”为由要求顾客补税款也是子虚乌有的名目,切莫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