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18起违纪案例 有人收受价值20万象牙

14.01.2016  13:21

  昨日,西安市纪委通报了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共有21人受到处理。

  西安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立起来、严起来,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收送礼品礼金

  一、西安市幸福林带长乐中路区域征收安置项目部负责人文战海收受礼品问题。

  2014年6月至7月,文战海在幸福林带项目改造期间,收取他人赠送的象牙一对,总价值20.4168万元。新城区纪委给予文战海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尚朴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杨琳收受礼品问题。

  2015年春节前,杨琳收受西安依诺相伴生活馆海参2盒、羊奶粉1盒,价值人民币约1000元。西一路街道党工委给予杨琳党内警告处分。

  三、灞桥区席王街道柴马村马广建、柴建利违规公款送礼问题。

  2013年春节前,马广建、柴建利在任柴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花费村集体资金4.5万元,在商场购买购物卡,送给在柴马村城改过程中帮助过本村以及和村上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个人,费用在柴马村财务账列支报销。席王街道纪工委给予马广建、柴建利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使用公车

  一、西安市新华书店长安店经理董寒光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董寒光节假日长期将公车停放在所住小区,2014年4月5日违反规定使用单位车辆。市新华书店党委给予董寒光党内警告处分,责成董寒光按当地租车标准,退赔相关费用。

  二、西安市大兴中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尚志芳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6月20日端午节期间,尚志芳私自驾驶本校公车前住户县老家探亲。莲湖区教育局党委给予尚志芳党内警告处分;追究领导责任,由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对该校党总支书记王飞龙诫勉谈话。

  三、新城区市容园林局绿化队队长刘柏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5年6月22日,刘柏廷私自驾驶绿化队公车去机场送人。新城区市容园林局党委给予刘柏廷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还车辆使用费和燃油费用。

   违规发放福利

  一、户县蒋村镇西八什村党支部书记蒋杰成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西八什村于2014年1月违规向村两委会全体成员发放水果等节日礼品。蒋村镇纪委给予蒋杰成、村报账员李新卫党内警告处分。

   公款旅游、公款吃喝

  一、长安区引镇街办北留村原村主任杨峰组织村干部公款旅游问题。

  北留村两委会于2010年12月初组织村干部8人,以外出考察学习名义到海南旅游一周,每人承担费用500元,其余1.4万元在村财务报销。引镇街道党工委给予杨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蓝田县前卫镇香村党支部书记贠新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2年至2014年,香村两委会以村务接待为由,公款购买烟酒、礼品等,违规支出招待费用。蓝田县纪委给予贠新强党内警告处分。

  三、雁塔区科技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谢万仁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3年1月16日,雁塔区科技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组织其领导干部及部分园区企业代表40人左右召开会议,会后于饭店就餐;2013年春节前,该办公室组织单位员工在本单位职工食堂春节聚餐并饮酒,以上两项花费均在单位报销。雁塔区纪委给予谢万仁党内警告处分。

  四、雁塔区大雁塔村副主任古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2月13日,古刚等人组织村三委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和村监委会)成员及村民代表开会后,在西安市某餐饮店聚餐,费用由古刚负责在村财务处报销。大雁塔街道党工委给予古刚党内警告处分。

   冒领虚报套取粮食补贴资金

  一、户县涝店镇里贤村原文书王克选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问题。

  2013年7月,王克选虚报耕地29.3亩,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3441元。涝店镇纪委给予王克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套取资金。

  二、周至县四屯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张利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问题。

  张利在任职期间,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5881.29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四屯镇党委给予张利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高陵区张卜镇张家村马东组原组长马峰寿虚报冒领村组粮农补贴资金问题。

  2015年7月,马峰寿虚报冒领村组粮农补贴资金2.7万元。张卜镇党委给予马峰寿开除党籍,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违规办理低保

  一、蓝田县葛牌镇金坪村村委会会计史明玉违规办理低保问题。

  2005年至2014年,史明玉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一家5口违规办理低保,领取资金2.6万余元。葛牌镇党委给予史明玉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

  二、蓝田县蓝关街办社保所所长王文学低保复审把关不严问题。

  2011年,王文学在低保复审中把关不严,致19人违规领取低保金78万余元,在低保复核时被发现。蓝关街道党工委给予王文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19人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

  三、莲湖区桃园路街道桃园三坊社区副主任王莉违规申报低保人员问题。

  2014年6月,王莉利用职务之便将劳动一坊3名非低保人员虚报到低保户中。桃园路街道办事处给予王莉行政警告处分。

  四、临潼区栎阳街道观高村主任张华违规收取低保户合疗费问题。

  2013年5月,张华违规收取低保户合疗费给村上征收合疗的干部发放劳务补贴。栎阳街道党工委给予张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