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

12.09.2014  12:31
      9月11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工作,讨论《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

      会议强调,制定《安全生产条例》一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二要区分清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三要结合龙江实际,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地下人员密集场所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

      会议原则同意《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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