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根治医疗设备采购"潜规则" 已查办职务犯罪146人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孙佳薇)医药设备采购中行、受贿所产生的后果,往往会直接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导致药费贵、检查费用高。省检察院针对这类犯罪,采取打防并举措施,根治医疗设备采购“潜规则”。据了解,去年以来,已查办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146人。
2013年上半年,我省检察机关成立了“4·29”专案组,对上海某贸易商行在牡丹江销售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中行贿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经过近1年的工作,相继查获了上海、北京、沈阳、哈尔滨等地6家公司先后向牡丹江周边5个医院共10余人行贿,以及向哈尔滨、佳木斯、齐齐哈尔和七台河等地医疗卫生系统38人行贿的犯罪事实。最终,该专案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0件66人,其中大案42件47人、要案8件8人,涉案数额900余万元,在医疗卫生领域和发案地区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高湘桦处长向记者介绍说,此类案件犯罪人员多为卫生局局长、医院院长和主管副院长,以及药品和器械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一般表现为收受经销商的“回扣”、“节日红包”,同时为经销商大开方便之门,权钱交易损害百姓利益。行受贿较多发生在医疗器械和药品、胶片等医用耗材的采购环节,比如经销商每销售出一张医用胶片,给医院相关人员1元的好处费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据了解,在打击上述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加强对此类案件的分析研判,查找易发高发环节,督促并协助相关医院和监管部门整章建制、强化监管,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4·29”案件发生后,牡丹江市检察院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出发,与发案单位领导、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医院制度建设情况,摸清发案医院在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医院整改。同时,与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联络机制,在市区内6个三级甲等医院试点建立预防监督联络点,针对医院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以及重点领域存在的监管难题和发案隐患,协助其及时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此外,还建立了医用耗材采购等重点环节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对有关人员逐人建立预防档案,定期分析动态,加强预测预警,重点开展监管和预防。组织了宣讲团,深入到卫生局、医院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受教育人员逾千人;组织各大医院主要领导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观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片,请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为了发挥好这起系列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期,省检察院、牡丹江市检察院组成工作组,深入发案单位,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并根据调查回访情况起草了《关于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梳理总结了诱发犯罪的原因,并提出了全省预防此类犯罪的意见。下一步,将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工商、药监、卫生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预防工作立体化格局。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平台的作用,把医疗采购招标纳入查询范围,一旦发现医疗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坚决阻止其进入招投标环节。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