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评论】别蒙住庆安袭警案的“舆论眼”

15.05.2015  18:48

  今天,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公布了庆安火车站暴力袭警案的调查结果,并公开了现场视频。调查认为,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从5月2日到今天,12天,围绕这起事件,公共舆论场很不平静。“舆论眼”——舆论的关键,被很多猜测、妄言和情绪所蒙蔽。 >>监控视频还原"庆安袭警事件" 真相

  关键一:事实是什么?

  今天,一个完整的调查结果,告诉了我们:事实是什么。这个“完整调查”既包括现场视频,也包括公安机关调查组依法的调查取证所得。从中可以看出,整个事态,是一个“逐步升级”的过程——从徐纯合堵住安检门,到他用矿泉水瓶砸民警,到抢夺警械,到推老人摔孩子,其行为逐步升级,已明显危及公共安全。

  此刻回想一下,过去12天中,互联网上也流传过一些所谓的现场视频片段。这些视频反映了现场的一些“局部真实”,但远未能反映出“全部真实”,更无法将“客观事实”上升为“法律事实”。然而,一些人在远没有看到核心事实的情况下,已经在舆论场上划边站队表态,无节制地释放极端情绪。

  关键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舆论眼”的另一个关键,就是此案的法律依据。要知道,民警如何使用警械和武器,是一件有法可依的事情。可是,回想一下这12天,有多少高度关注、积极议论此事件的人,去认真读过相关的法律依据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至今已颁布执行近20年。它早已成为我国人民警察的行为基本规范。它也应是广大公众判断“一个民警该不该开枪”时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去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样,人民警察如果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涉及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涉及犯罪的要给予行政处分,对于受害者要给予赔偿。

  一个社会,不能要求大多数国民都成为法律专业人士。但是法治思维,可以人人尽力拥有。法治思维是什么?就是遇到“一个警察该不该开枪”这样的问题时,清楚地知道最该关注的是什么——首先要关注“事实”是什么,其次要关注“法律依据”是什么。若失去了这两个支点,公众的关注,往往就会滑向以偏概全、道听途说,滑向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滑向极端夸张的情绪怒放。

  舆论关注需有“建设性”思维

  过去12天里,很多人都在用自己习惯的方式,来关注此案。这是好事情。绝大多数人之前并不认识徐纯合,当然也不认识李乐斌。大家投以关注,是聚焦在一个词上——公正,社会公正、执法公正,等等。

  由此,我们共同面对着一个既传统又新鲜的课题——怎么来体现这种关注的“建设性”?法治思维的基础底色之一,就是建设性思维。法治不是用来破坏这个社会前进脚步的,它来巩固正确、矫正问题、惩治错误,它体现的是对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是对社会公正的塑造。这就需要大家在法治思维之下,保持足够的审慎态度,避免断章取义,避免哗众取宠,避免在事实未明之前就人为制造舆论情绪和群体对立。

  民警李乐斌的开枪行为,到底有没有违法?调查结果已出,而徐纯合家人也拥有继续表达意愿的法律空间。舆论场的作用,不应该是使其变得更加复杂,而应是化繁为简,紧扣“事实”与“法律依据”这两个“舆论眼”。

  这样的舆论关注,才能够成为一种带有建设性的监督压力,让人民警察能依法维护我们的安全,让人民警察的行为时刻置于法律的严格约束之下。

  文/央视特约评论员 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