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请来“庭审监督团” 更好化解社会矛盾

03.12.2014  10:52

        近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邀请了由税务部门业务骨干、矿业学院采掘专业退休教师等5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庭审监督团参与案件审理。

        原告李某与被告迟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本案前曾就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诉讼多年;原告福林源煤矿与被告金某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就被告煤矿是否对原告煤矿有侵权行为争议多年,且为发回重审案件,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均各执一词,案件事实复杂,双方当事人矛盾均非常激化,此外,这两起案件还涉及了税务缴纳与营业损失、煤矿采掘等专业性较强的业务行为,如何准确地把握案件审理方向,有效地化解双方当事人累积多年的矛盾是本案的关键。

        庭审监督团成员通过庭前阅卷、开庭观摩、庭后评议等工作,全过程参与了整个案件的审理,为案件事实认定提出了专业性的建议,消除了当事人对法院是否能够公正审理的疑虑,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