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验收会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林业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黑财农〔2015〕112号)和《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及网上填报工作的通知》(科推字〔2016〕42号)相关规定,省林业厅与省财政厅共同组成专家验收委员会对2016年到期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对2016年到期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2.各项目承担单位作10-15分钟多媒体汇报,并答疑。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4日报到,2016年12月15日上午8:30开会(会期一天)。
地点:省林业厅七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
四、相关要求
1.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一式十份);
2.提交《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3.提交《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4.提交《验收意见》电子版。
附件:2016年到期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汇总表 http://gkml.dbw.cn/UploadFiles/file/20161230/20161230093402_8907.xlsx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