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质监局落实小微减免政策 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18.05.2015  18:10

  为积极响应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制定的优惠政策,帮扶发展小微企业,勃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窗口,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免征小微企业代码证书收费的通知》(组代管中发[2014]93号)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为此,质监局代码窗口建立健全了小微企业减免申请核准的业务流程,并将其进行公示,同时将政策告知每一位企业用户。小微企业只需填写《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经核实后即可现场减免。目前,全县共有190余家小微企业受惠,减免费用达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