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19.09.2014 16:42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质检监函〔2014〕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总局规定的时限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二、各单位要丰富内容、注重实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宣传活动。
三、各单位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系列采访报道,加大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质监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并于10月8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省局监督处。
联系人:赵磊 李兆一
电话:0451-87979106 879791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15日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19.09.2014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