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下发25条地方国资工作指导意见

08.06.2015  01:04

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简称“《计划》”),提出四大方面二十五项措施,包括指导推动地方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指导推动地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计划》还特别提出,今年将指导地方国资委研究制订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具体来看,除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之外,《计划》要求加强对地方国资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地方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地方国资委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中长期激励及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工作;研究起草关于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地方国资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起草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研究工作,召开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社会责任工作会。上述指导工作分别由国资委产权局、改革局、改组局、分配局、企干一局、研究局等具体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