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委原书记赵长满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17年
26.10.2018 13:32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新华社哈尔滨10月25日电(记者 梁书斌 )记者从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公开宣判依兰县委原书记赵长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赵长满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赵长满利用担任黑龙江省依兰县政府副县长、县长及依兰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款结算、职务晋升、人员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046万余元。除能够说明来源的收入和认定其受贿的财物外,赵长满对折合人民币1937万余元的款物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长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赵长满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受贿罪判处赵长满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0万元。对赵长满受贿、不能说明来源的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介绍,赵长满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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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2018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