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40起移送案件事项处理情况
据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董峻)审计署24日发布今年第23号公告,公布了40起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经济案件和事项的处理情况,涉及非法集资、贪污受贿、骗取专项资金、骗贷骗保、操纵交易、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违规套取资金、违规建别墅等。
公告中涉案金额最高的是天津市卓远天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该公司以私募股权投资名义吸收公众资金15亿多元。2014年8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毅等3名被告有期徒刑9年6个月至10年不等,共处罚金150万元。
在受贿案件中,湖北省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处原处长施秋艳利用职务之便,使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供应商中标湖北省重大动物疾病疫苗政府采购,从中收受贿赂1480多万元,金额较大。施秋艳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贪污案件以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原院长陈英旭通过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等手段骗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贪污1000多万元,金额较大。陈英旭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此外,安徽省淮北市经信委原经济运行处主任刘敏杰等人与企业串通造假骗取中央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4000多万元、长沙农村信用联社原资金运用部总经理罗仕林操纵债券交易价格向其亲属输送利益4400多万元、山西民营企业主刘龙祥骗取中国银行信贷资金6900多万元等案件,涉案金额也较大。
审计署公告同时还公布了黑龙江19名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骗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私设“小金库”、天津市体育局原局长刘凤山等人违规操作为本人及亲友非法牟利、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家下属公司职工违规套取资金、黑龙江五九七农场和农垦红兴隆管理局违规建设别墅等问题的处理结果。(完)(编辑: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