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区院:抓住关键点打好“灭蝇”仗

20.08.2015  10:18

  在上级院和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指导下,道里区检察院举全院之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2014年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3件26人,在“猎狐行动”中,将潜逃境外23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到案,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取得了近年来最佳成绩。

  好成绩的取得,在于该院抓住了几个关键点。

  首先通过案件线索分类管理,对一般性案件线索进行初审归类,剥离出成案性弱线索登记后,确定为缓查或存查。召开线索评估会,集思广益,确定那些成案可能性高、有证据可查、证明力强和搜集固定证据相对容易的案件为重点,然后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决定重要线索的分流,抽调业务素质强的干警迅速展开初查。对初查过程中发现的新线索及证据随机进行动态评估,不断修正侦查方向,扩大视野,力求突破案件。

  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既避免了在成案率不高的线索上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又能起到集中优势兵力对重点案件进行突破的作用,达到了突破案件短、频、快的目的。该院查办的赵某涉嫌单位行贿案件,该案从线索评估到对赵某、张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仅用14个工作日。

  对于初查之后的证据,该院采取了办案人初查、科室负责人复查、局领导核查的方式,逐步修正初查轨迹,确定立案前的证据效力。在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后,报检察长或者主管副检察长同意,采取组织集体讨论、共同研究、领导决策的方式,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对初查效果好、证据链条完整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事实证明,抓住初查到立案的关键环节,不仅提高了初查效率,也大大提高了成案率。查办的李某挪用公款案,办案人员调集了大量的书证,采用逐级审查、核查的方式,建议完善和补充了重要证据,逐步修正初查轨迹,确定立案前的证据效力。

  同时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线索,包括对相关其他业务科室和公安机关管辖并办理的案件,按照案件走向和轨迹,在其他部门办理和移交案件的过程中,以案找案,寻找案件转化的关键节点,同样成为重要手段。为此,该院反贪局与反渎、控告申诉、侦监、公诉、监所、民行检察等监督业务部门建立业务诉讼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地获取有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该院查办的贾某某等3人贪污案,徐某、张某挪用公款案,就分别是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在案件审查中发现的。

  除此之外还紧紧抓住言词证据向以电子化、信息化书证证据转换的关键点。先进的科技成果在职务犯罪中被一些犯罪分子所利用,他们在作案后或被调查后,便迅速串供、毁证,以往注重言词证据的证据意识已适应不了侦破案件的需要,尤其是贿赂案件。因此,该院充分利用计算机联网、电子转账和电子数据信息的搜集、完善和固定证据,增强办案中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侦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在查办的胡某受贿案,  虽然行受贿双方对受贿事实予以供认,  但是并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通过对行受贿过程中一些蜘丝马迹进行了梳理,发现双方是通过银行网银异地电子支付,我们迅速到电子数据中心,及时将电子证据固化,为此案办成铁案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