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林或遭重罚 打脸+飞鞋或被定性侮辱+暴力

21.07.2015  13:01

  郜林“打脸”或被定性“非道德侮辱”

  7月18日恒大客战辽宁宏运的比赛中,在辽宁球迷持续不断的谩骂中,郜林进球后面对辽宁宏运球迷做出的疑似“打脸”的庆祝动作,被写进了当值比赛监督报告,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根据这份报告研究如何处理郜林的这一行为。是否会对郜林进行处罚,要看纪律委员会是否把郜林的行为定性为“侮辱行为”。一旦如此定性,根据中国足协规定,以向对手或他人打手势、吐口水等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他人的,至少停赛4场、罚款2万元。

  7月18日,广州恒大客场3比1战胜了辽宁宏运,郜林在本场比赛中梅开二度,是获胜的首要功臣。遗憾的是,对于这场比赛而言,引起人们更大关注的不是比赛的过程和结果,而是郜林和辽宁宏运球迷的矛盾冲突。其中,比赛进行中的“冲突”发生在第73分钟,郜林打进第二球后作出了疑似“打脸”动作;比赛结束后的冲突是郜林用球鞋反击一直谩骂辱骂他本人及其家人的球迷。相关视频中清楚地显示,郜林在第73分钟进球之后作出了疑似“打脸”动作。当值比赛监督也清晰地看到了这一幕,并且把郜林的“打脸”动作写进了比赛监督报告。本周,比赛监督报告、相关视频就会提交给纪律委员会,然后由纪律委员会对郜林的行为进行定性。

   郜林的疑似“打脸”动作,是一个新的手势,以前没有出现过。不过,如果真的是“打脸动作”,很可能被定性为以非道德方式侮辱他人。 有比赛监督的报告在,也有相关的视频以及网络媒体上的巨大反响,结果对郜林十分不利。

  事情在疑似“打脸动作”之后还没有完,比赛结束之后,郜林在球场通道处受到了一位球迷的辱骂,由于该球迷还用极其肮脏的言语辱骂郜林的妻子王晨,在这种情况下,郜林终于忍不住爆发,将手中的球鞋扔向骂人的球迷对于这个动作,当值比赛监督可能没有看到,所以并没有写进比赛监督报告,不过,已经有人把相关的视频传给了中国足协 。根据纪律准则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一部分的规定,用暴力行为攻击对手或他人,将至少停赛3场,罚款15000元。如果郜林向球迷投掷足球鞋的行为得到确认,肯定会被定性为“暴力行为”,加上第73分钟的疑似“打脸”动作,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辽宁宏运部分球迷的过激行为,广州恒大也进行了控诉,并向足协进行了说明。但无论是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还是依照《全国足球赛区安全规定》,都找不到处理和处罚的根据,否则,北京工人体育场的“骂声”早就禁止了。对于这一现象,中国足协要求各赛区加强对观众的正面教育和宣传,加强对球迷组织的指导和管理,自觉遵守比赛纪律,维护赛场秩序。

编辑:牟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