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回应如何解决占道停车、小区停车难等问题
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占道停车和居住小区内停车难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今日表示,可以老旧小区周边可以设置限时、限路段的停车位,通过专业化管理,实施特许经营,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来提升停车设施的管理水平,提出管理对策和政策措施,以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和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介绍进一步推进城市停车场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
陆克华指出,近年来,我国很多城市都出现了停车难、停车乱的现象,不仅给百姓生产生活造成了不便,也影响了城市的市容环境和正常秩序。
2010年,住建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城市停车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和部署。今年,为落实国务院部署,住建部又陆续出台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和《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分别从规划、建设和管理三方面,加强了对停车行业的指导。
在规划方面,陆克华指出,主要是解决城市停车设施“建多少”、“在哪建”的问题。
第一,从总量上来讲,要根据城市人口、用地等实际情况和城市未来的发展需求,确定城市停车设施的规模。比如人口在50万以下的城市,停车的总规模应该在汽车保有量的1.1到1.5倍;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停车的总规模应该在汽车保有量的1.1到1.3倍,总体上来讲,要考虑一定的余量。
第二,从结构上来讲,主要分三块。一是配建。要尽可能通过配建来解决停车问题。二是在用地等条件满足的地区,可以适当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建公共停车场的原则是贴近需求、分散设置、方便使用,服务半径原则上不应大于300米。三是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还可以设置路内停车位,比如老旧小区周边可以设置限时、限路段的停车位。在国外发达国家,这个停车位的比例基本上在5%以内。考虑到我们国家现在停车位稀缺的实际情况,我们在规划层面考虑控制在10%以内,这样配建、公共停车位以及路内停车这三块的比例大概是8:1:1。
第三,从布局上来讲,不能简单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哪个地方停车难就在哪个地方多建,应该动态跟静态统筹考虑,不能按下葫芦起来瓢,强调布局的重要性。
建设方面,陆克华指出,主要是解决停车设施怎么建的问题,核心是保障停车设施安全可靠,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针对每一类停车设施要从工程技术方面明确应该达到的要求以及应该注意的有关环节。要提高效率,主要是通过合理的设计,鼓励多建立体式、机械式的停车位,以在有限的空间尽可能增加车位的供给。同时,《指南》还针对停车设施有几大关键的问题,比如用地落实问题,资金筹措问题,提出了一些供地方参考的具体政策措施。
管理方面,陆克华指出,住建部发布了一个通知,主要解决怎么管的问题,明确用哪些方法、用哪些手段来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重点强调要通过专业化管理,实施特许经营,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来提升停车设施的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停车设施运行高效有序,并且对现实当中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两大问题,一个是占道停车,一个是居住小区内停车难,两大突出问题,提出了管理对策和政策措施,以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在加快充电建设方面,陆克华指出,住建部根据国务院统一要求和部署,主要开展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从规划入手,明确有关要求。住建部2014年发布实施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在这当中要求供电设施规划时要考虑城市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等布局以及接入的要求。同时,在专项调研、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电动汽车充电方式、时长等特点,提出了充电设施规划的目标,也就是每辆新能源汽车有一个基本的充电设备,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百分之百,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低于总车位的10%,这些要求已经被纳入到马上要颁布实施的《城市停车规划的规范》当中。二是完善充电设施建设的标准,重点是统一接口,避免出现充电设施之间互相不协调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已经颁布实施了《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正在研究制定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技术规范》。
陆克华表示,住建部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加大调研力度,继续深化、细化有关政策措施,努力解决广大居民非常关注的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同时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编辑:毛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