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检察院参与 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督查行动将启动

31.08.2019  15:31

  30日,记者在全省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督查动员暨培训会议上了解到,9月2日至12日,省河长办将组织开展全省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督查行动。

  会议提出,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督查是省委省政府为确保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生效的一次重要行动,此次督查行动内容涉及河长制湖长制六大任务执行和省总河湖长1号令落实,全省河湖和水库问题销号,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海事船舶污染防治,河长制湖长制基础工作等六方面内容。

  据了解,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督查行动督查组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检察院、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海事局等11个成员单位组成9个督查组、近80人,由厅级领导带队,省测绘局为每组配备1名技术人员,提供信息技术保障。省水利设计院为每组配备1名省级河湖技术管家,提供河湖技术支持。省水利厅抽调9名处级干部,省检察院选派9名检察官,支持参与督查工作。督查组将赴13个市(地)、北大荒农垦集团和龙江森工集团,深入全省河湖一线开展专项督查,合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为全力打好全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龙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作者:李芳菲 吴玉玺)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