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火办开展2015年全省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奖励评选工作

01.02.2016  15:35

      按照《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奖励处罚办法》的规定,黑龙江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2015年森林防火扑火奖励评选表彰工作,本次表彰设置2015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单位、森林防火先进个人、森林火灾扑救先进单位和连续五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三类森林防火先进市等4个项目。

      先进单位重点面向县(市、区)森防指、林业局、乡镇、林场、林业工作站、扑火队等基层单位。先进个人重点面向长期工作在森林防火一线、成绩突出的基层干部、职工和部队基层官兵,以及有关单位基层干部、职工。森林防火先进市、2015年度森林火灾扑救先进单位评选由省防火办提出考评意见,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省森防指审批。

      2015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形式,由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全省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奖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印发表彰决定。省森防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参照以上程序进行。

      表彰奖励评选要求:坚持评选标准,严格审查把关;坚持面向基层,面向防火一线;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