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运用媒体公开曝光全面围堵失信“老赖”
为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诚信,有效惩戒失信行为,近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及有影响的商家临街大型LED显示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面围堵失信“老赖”。
从9月末至“十一”黄金周以来,齐齐哈尔中院执行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主动协调齐齐哈尔电视台、《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及齐市百货大楼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城市中心地带商铺媒体,首批公布了截止至9月26日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11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自然人102人,法人单位10个),向社会曝光其失信行为,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新闻媒体及城市中心地带商家对法院提出的维护社会诚信,惩戒、曝光失信行为给予大力支持。市电视台在综合频道、影视频道、法制新闻等多个频道和栏目,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播发;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以整版篇幅予以刊载;市百货大楼通过临街大型LED显示屏,对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分段滚动播出,对“老赖”被执行人形成全面围堵的高压态势,收到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齐齐哈尔中院执行局在同时发布的《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公告》中,敦促失信被执行人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释明凡是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如果能够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会按照法律程序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如果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大执行力度,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征信系统记录和高消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限制。对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齐齐哈尔中院执行局长杨兴义介绍,中院执行局将把此项工作作为惩戒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常态化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以此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切实维护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