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审计厅筑起四道廉政“防火墙”
近年来,青海省审计厅始终把“明责任、重教育、严约束、强监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抓手,致力打造一支党性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审计铁军。
一是守住“主阵地”,狠抓主体责任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业务工作双轮驱动,从制度层面明确了主体责任内容,从职责层面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人人抓廉政的工作格局。厅党组书记带头履行责任,抓统筹谋划,抓组织协调,抓队伍建设。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了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常敲“警示钟”,筑牢思想防线 。创新自选动作,组织开展了以“倡学习、立壮志,明势态、尽职责,看身边、照镜子,学先进、树正气”为主题的“廉政四季行”活动,做到每季度有一个明确主题,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廉政活动。同时,注重加强重要节点和重大审计项目过程中的警示教育,加强达到了“常敲警钟头脑清”的效果。
三是扎紧“篱笆墙”,强化约束机制 。实行“一责双追”制度,倒查责任,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不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实行“双向承诺”制度,实施审计项目时,由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双方共同签订《审计廉政承诺书》,审计组就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进行承诺,被审计单位就配合与监督作出承诺。注重防控廉政风险,在每个审计项目实施中,都要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听取廉政汇报,并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表一同装入审计组廉政情况档案,时刻提醒审计人员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政意识。
四是站好“监督岗”,规范权力运行 。设立了机关纪委专职机构,由1名党组成员、副厅长兼任机关纪委书记,增配1名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和1名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纪检工作力量。驻厅纪检组和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廉政回访,并在每个审计组设立廉政监督员,全方位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政治规矩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常拉衣袖勤提醒,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党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