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日“慰安妇”协议被指违宪 韩政府成被告
29.03.2016 10:30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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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2015年12月28日,在韩国首尔的外交部门口,一些韩国民众参加反日示威活动。(图片来源:新华社)
韩国一家律师协会27日代表“慰安妇”受害者向韩国宪法法院递交诉状,指认韩国与日本政府就“慰安妇”历史问题达成的协议违反韩国宪法。
这家名为“民主律师协会”的律师组织主张,韩国政府没有尽力为韩国“慰安妇”受害者争取利益,寻求日本政府的正式赔偿,因而“慰安妇”问题协议违反了韩国宪法有关保护财产权利的条款。
日本共同社报道,这是韩国国内首次出现“慰安妇”受害者一方正式质疑“慰安妇”问题协议有违宪法的声音。
根据这一组织的说法,这一诉状的原告包括29名仍然健在的“慰安妇”幸存者以及8位已逝“慰安妇”受害者的家人。原告方认为,韩日达成“慰安妇”问题协议,让这些受害者的财产权、人格尊严以及接受政府外交保护的权利都受到侵犯。
去年年底,韩日两国外长在韩国首都首尔就日军“慰安妇”问题举行会谈并达成一致意见。日方承认对“慰安妇”问题负有责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以内阁总理大臣的名义向“慰安妇”受害者表示道歉和反省;同时,日方答应出资10亿日元(约合830万美元)支持由韩方发起成立“慰安妇”受害人援助基金,但强调这一出资并非“国家赔偿”。
对此,韩国国内一直存在不满声音,认为日本提到的“责任”并未明确为法律上的责任还是道义上的责任,韩国政府则被认为因着眼于强化韩日军事同盟而草率协商“慰安妇”问题,没有妥善顾及国民情绪。(徐超)(新华社专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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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3.2016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