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推行六项重大减税政策 买商业健康险享优惠

29.07.2017  02:12

  生活报7月28日讯 4月19日,国务院出台了包括简并1项增值税税率、新增4项所得税减税政策和6项税收政策执行到期后今年继续延续执行的“1+4+6 ”共计六项减税政策,惠及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体纳税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协调落实,27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本月起,六项减税政策在哈市正式落地实施,预计今年哈尔滨市将有1.9万余户企业享受减税优惠政策,享受16亿元税收优惠。

  据悉,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中,扩大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将享受20%优惠税率减半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哈市落地的6项减税政策做到了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三大类税种的全覆盖。取消了13%的税率,改革后形成17%、11%、6%三档税率结构。原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农产品、自来水、天然气等货物销售企业,简并税率后统一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经过协调,自本月起,哈市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对其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以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采访中生活报记者了解到,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指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据测算哈尔滨市可享该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人群在120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