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晚光
08.06.2015 01:04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分工: 负责常务工作,牵头抓财源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教科文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服务中心、财税培训中心、财政干部疗养所、牡丹江培训中心,协管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联系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8.06.2015 01:04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审批规程(暂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公务用车
购置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增补2018-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增补2018-2020年黑龙江省财政厅
减税降费增活力 聚财理财促振兴
年初以来,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