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答复政协首份建议案 多举措打造“美丽哈尔滨”
黑龙江新闻网20日讯(记者 于海霞)在今日召开的政协哈市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再次推出创新模式。哈市副市长贾剑涛向大会通报了哈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哈尔滨”》建议案的答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雾霾治理等重点办理事项都已纳入政府重要督办事项并开始陆续实施。而该建议案也是哈市十二届政协提出的首份建议案。】
建议:如何实现建设“美丽哈尔滨”的城市发展目标?
举措:谋划启动26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已完成17项
针对该内容,2014年,哈市重点推进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实行生态补偿制度等四大方面入手,谋划启动26项生态文明体制年度改革事项,目前已完成17项,其中包括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稿)和国家级“多规合一”试点方案编制工作等,特别是在集体林业、水生态文明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果。
2015年,哈市将推进生态市、县、乡镇、村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达到生态市标准。
建议:如何治理雾霾天气?
举措:启建全密闭配煤中心和配送中心推行洁净煤
2014年,哈市政府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系会议制度,实施部门、区域联动。到2014年底,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下降了3%;推动工业企业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对供热和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推行电能、生物质成形燃料、型煤代替散煤。严把环保准入关,禁批污染较重项目30余个,拆并、改造燃煤小锅炉803台,哈药总厂和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有序进行。设立哈尔滨市淘汰黄标车服务中心,累计淘汰黄标车3.5万辆。
哈市政府重新修订发布了《哈尔滨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筹建了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立了环境气象会商预警机制。重新修订了《哈尔滨市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将原煤禁燃区纳入立法调研,为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城关镇全面推行使用洁净配煤技术、启动建设全密闭配煤中心和配送中心做准备。
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任务,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3.7%。力争2015年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2万辆。
建议:如何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举措:构建生态环和生态绿网加大绿地建设
在道路绿化上,在遵循体现城市风貌的同时,增加开敞空间,在符合行车安全,保护珍稀树种与古树的原则前提下,实施园林景观大道、特色街路和林荫道路规划,构建以三环、四环为生态环,公路和铁路为生态放射线的生态绿网,实现点、线、面结合的大生态圈空间格局。大力开展造林工作,新建城乡结合部生态景观林5处,村屯绿化面积2455亩。
对中心城区采取挖潜增绿、见缝插绿等措施,加大绿地建设,针对路改、居住区等侵占绿地现象,由园林部门制定全市年度园林计划,统一审批管理。推动实施城乡一体化造林绿化机制,提升哈市城郊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
建议:如何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
举措:建设松北生态区
从2014年到2016年推动实施加快水生态文明体制、水资源优化配置及节约用水等体系建设,规划以松花江河流生态廊道为核心,总长123公里的“百里生态长廊”,推进以“北国水城”为主体的松北区生态建设,规划建设“二纵、四横、十八湖”,到2014年年底,已完成渠道开挖19.5公里,开挖湖泊4个,桥梁31座。建设松花江北岸101公里滨江景观大道。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到2014年年底,松花江哈尔滨江段干流三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100%,磨盘山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城区地下水连续11年大面积上升。
继续推广再生水设施普及和节水改造工程,2015年新增计划用水管理户100家以上,城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2%。针对主要饮用水源仍存在安全隐患、全市供水能力普遍不足的问题,全面启动建设松花江水源江南、江北供水工程,消除城市单一水源供水安全隐患。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