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间,送考车辆解除限行

07.06.2015  23:53

  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高考期间,交警部门将在考点周边施行临时通行规定,对送考车辆解除限行并开放公交车道,严查机动车鸣笛,为考生营造良好交通及考试环境。

  建议考生提前出行

  倡导市民错时出行

  据悉,今年高考首日是星期日,外出购物游玩的车辆以及结婚车队较多,主干街路可能迎来车流高峰;8日、9日是工作日,早晚高峰将迎来车流高峰。

  交警部门建议,考生及家长应先期踏查考试学校,合理设定出发时间和行车路线,尽量选择主干街道通行,切忌为赶时间争道抢行。同时,交警部门倡导广大市民通过错时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为高考让路,并尽量绕行考点周边路段。

  各考点为送考车辆

  临时设置停车泊位

  据介绍,各考点将在高考期间视情况为送考车辆临时设置停车泊位,但由于部分考点临近主干街路或狭窄街路,送考车辆乱停乱放会造成交通拥堵,极易影响其他送考车辆通行或是引起个别驾驶人违法鸣笛。因此,交警部门建议送考车辆应尽量即停即走,并选择外围停车。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交警部门将集中开展整治鸣笛违法行为。高考期间,交警部门将在各考点门前或周边路口设立禁鸣、禁行、绕行、慢行等交通辅助标志,禁止噪声较大的车辆靠近考场。过往驾驶员须留意交通辅助标志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服从现场执勤交警的管理。

  送考车辆交通违法

  先予放行事后处理

  据介绍,为确保考生顺利到达考场,运送考卷的车辆和持准考证送考的车辆在高考期间将不受机动车限行规定的限制,并可临时借用公交车道行驶。如考生有遗忘准考证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可第一时间向执勤交警求助,交警部门将会尽最大可能帮助考生及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

  此外,如果执勤民警发现送考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登记后先予放行,事后处理。

  考场周边临时通行规定

  6月7日至9日每天7时至18时,机动车需遵守下列规定行驶:

  1.各考点周边道路,禁止0.75吨(不含0.75吨)以上的货车通行;

  2.各考点周边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3.各考点周边道路,机动车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

  4.各考点门前50米内,禁止机动车停放,送考车辆应即停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