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工作报告在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获全票通过
1月20日下午,在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院长石时态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关于政法工作的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依法行使审判权,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石时态
各位代表:
我代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省政协委员已书面审议。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在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省法院指导全省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9.4万件,审结、执结48.3万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4.1%、14.8%,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367件,审结、执结7098件,比上年分别上升58.3%、53.5%,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五大规划”实施、“龙江丝路带”建设、“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了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40条意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促进振兴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万件,比上年下降2.2%,判处罪犯3.1万人,比上年下降6.7%。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犯罪8293件8331人,严重暴力犯罪4242件5774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走私、毒品等犯罪2647件3438人,震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1357件1672人,依法审理陈铁新、乌若思、高学文、于铁义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宣告38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7万件,严格执行法定条件和程序,确保刑罚效果和司法公正。
——依法审理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8.1万件,标的额686亿元,比上年分别上升8.7%、45%。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相邻关系、赡养、抚养、权属、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10.3万件,维护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审结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买卖、租赁、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17.8万件,保护契约自由,维护市场规则,保障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0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依法审理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案件,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依法审理和执行涉龙煤集团系列案件157件,追回欠款2.1亿元,保障龙煤改革推进。与省旅游发展委联合下发为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意见,助力旅游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涉军维权工作,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428件,审结4186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0.8%、19.1%,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98件,有效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合法权益、监督依法行政”的司法功能。省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与省政府法制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1.6%,比上年上升4.5个百分点。认真落实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改革,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条对我省强化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做法进行了报道。
——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强力推进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2.3万件,执结11.7万件,执结标的额256.6亿元,分别比上年上升36.8%、33.5%、13.8%。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全面加强执行工作。省法院与31家中省直单位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用57项新招联合惩治老赖,将19.1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公布,比上年增加13.5万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机票14.5万次、软卧车票5.9万次,限制出境611人次,限制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1045人,有1.3万名被执行人慑于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与省银监局、省工商局连通网络专线,与省银行业协会、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联动单位签订合作备忘录,与省公安厅就限制出境、查询被执行人车辆等事项进行合作,与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文,将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纳入执行网络查控范围。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662万次,冻结存款7亿元,扣划存款3000万元。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全省149个法院入驻淘宝网等网站,拍卖成交117件,成交金额4.2亿元,溢价率达18.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002.5万元。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和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追究刑事责任25人,司法拘留276人次,执行到位6.8亿元。开展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涉金融机构、涉民生积案和反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专项行动,执结3985件,执行到位5亿元,纠正错误或不当执行行为94件,依法督促消极执行案件211件。集中清理执行暂存款,发放执行款5.7亿元,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实现。
——依法加强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坚持依法纠错,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544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504件;规范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防止反复审判,久拖不决;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6件,决定赔偿509.9万元。严格审判管理,省法院制发16个庭审规则,推进庭审规范化、实质化;采取委托第三方评查、法院交叉评查等方式,评查裁判文书8796篇;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向全省法院通报评查结果,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二、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强化便民利民措施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完善诉讼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审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棚户区改造、医疗、教育、住房、消费等涉民生诉讼案件2万件,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280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185.7万元。审结涉及土地承包流转、农产品买卖、农民工劳动报酬、非法占用耕地、种子化肥农药等纠纷案件6200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助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创新拓展诉讼服务。召开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明确诉讼服务中心“大服务、大平台、大辐射”职能定位,形成了立案办理、信访接谈、诉调对接、网络支持、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诉讼服务新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大厅和审判法庭安保工作,维护诉讼秩序,为诉讼参与人和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的环境。
——切实解决信访问题。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省法院院庭长接待来访501人次,清理办结信访积案408件。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推行律师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全省驻法院值班律师接待来访1606人次,协助化解信访案件209件。全省法院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4092万元,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协调落实司法救助资金1529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499人。全省涉诉进京访的案访比由上年的907:1上升到1065:1。我省法院破解“信访难”的做法,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肯定。
三、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在省委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深入推进四项重点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在审判活动中的职责权限,推动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通过严格考试考核,全省法院从7658名法官中遴选出5035名法官进入员额,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2.4%,低于中央39%的上限要求,既保证了入额法官的质量,又为实施动态管理、增补优秀法官预留了空间。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31.5万件,占结案总数的65.2%。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认真落实中办、国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在全省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司法机关内部、外部人员非因法定职责过问案件信息专库,做到全面如实记录、全程留痕,防止不当干扰,保证法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和工资制度改革,不断强化法官职业保障。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首批63个法院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划转省级统管,其他法院力争2018年全面实现省级统管。
——探索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推行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为全省各级法院执行局配置429名员额法官。省法院向执行局派驻司法警察协助执行,组成由1名员额法官主导、N名法警和N名法官助理辅助的“1+N+N”执行团队,提高执行工作强制力,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
——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省法院指导5个试点法院,随机抽选增补人民陪审员550名,数量达到员额法官人数的5倍。实行人民陪审员仅参与“事实审”参审机制,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4513件。积极探索大合议制审判,由多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大合议庭审理案件37件。建立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形成人民陪审员管理新模式。央视等多家主流媒体对我省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全省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多元化解对接平台,确定特邀调解组织1265个和特邀调解员1016人,促进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及中介组织调解有效衔接,实现“六调联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地方立法。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14.8万件,调撤率52.5%,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阳光司法新机制
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着力打造智慧法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信息网络实现全覆盖。上接最高法院、下连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全部开通,在各项工作领域全面应用。全省法院建成高清科技法庭814个,在78个看守所和5所监狱建成远程提讯系统。部分法院装备便携式网上办案系统,便于法官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就地开庭。实现黑龙江法院网、诉讼服务网和龙江执行网互联互通,通过司法数据跨界融合,形成一体化的司法政务、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网站。省法院内网网站完成改版升级,成为全省法院干警办公办案和各级法院沟通情况、指导工作的新平台。研发了诉讼服务APP,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司法公开信息,查阅法院公告,查看庭审直播录播。
——司法过程实现全公开。全力推进立案、庭审、听证、文书、执行、审务六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在黑龙江法院外网开辟“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录播”四个平台,形成“一网两微四平台”司法公开新格局。全省法院做到审判流程信息和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公开,共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34万份、审判执行流程信息36.9万条、重大司法活动信息4051条,在互联网直播录播4240件案件庭审,点击1.6亿次。省法院官方微博粉丝201万,微信订阅用户3.1万,微博微信累计发布司法信息2.1万条。与省电视台合作制作、播出《庭审内外》31期,召开新闻发布会612场次,发布典型案例776个,努力保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接受省委巡视,推动“三严三实”常态化,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精心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广大干警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制定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报告制度,明确下级法院党组定期向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党建工作。有5个法院、8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党务工作者。
——严肃整治纪律作风问题。把握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通过廉政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省法院先后派出14个审务督察组,对173个法院明察暗访,发出督查通报13期,通报问题489个。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法,全省法院共有132人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有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招录干警、选拔干部、遴选员额法官过程中,坚决杜绝说情、拉票等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面开展岗位培训练兵。省法院制定实施《2016—2018年全省基层法官三年轮训计划》和《加强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审判业务专家和后备人才储备库。开展全省法院审判专家评选活动,有10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通过集中办班、视频讲座,举办各类业务培训51期2.1万人次,选派法官参加最高法院调训57期439人次。在首届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中,我省法院在19个奖项中夺得12块奖牌,总成绩全国第4名。在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论文评选中,我省法院有21篇论文获奖,获奖总数是上年的2倍。
——大力培养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全国模范法院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绥化市北林区法院伊淑娟法官的先进事迹。配合中央电视台将“时代楷模”鹤岗市工农区法院法官孙波事迹制作成公益广告宣传片,在央视“社会与法”栏目滚动播出。全省法院有8个集体、9名个人被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15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126个集体、84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省法院被评为全省“十佳和谐机关”。
过去的一年,省法院坚持向省委报告工作制度,主动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保障了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全省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裁判尺度不统一;“执行难”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有些地方还比较突出;一些法官素质不高,审判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需要;有的干警法治信仰不坚定、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端正,有的甚至以案谋私、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一些偏远地区法院招人难、留人难,法官断层问题相当严重;全省法院案件连年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意见
2017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跟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瞄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统领队伍建设,以推进司法改革、司法公开和司法信息化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司法的各项功能,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准确把握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司法需求,妥善审理各类案件,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保障“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我省贯彻落实。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行政审判能力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加强执行工作,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二、树牢为民宗旨,让司法更贴近群众。健全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跟踪监控立案登记制落实情况,坚决防范“立案难”问题反弹。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创新审判理念、机制,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推行繁简分流、小额速裁、巡回审判、网上办公办案,完善电子诉讼档案查阅服务平台,让诉讼活动更加方便快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
三、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抓难点、补短板,确保司法改革各项举措在全省法院落地生根。巩固法官员额制改革成果,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实现执行工作跨辖区、警务化。推进农垦、林区、铁路法院机构改革,提升全省法院整体司法效能。
四、依托现代科技,打造智慧法院。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努力建设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全省法院信息化3.0版,完善网上立案、办案、执行和网上办公,让司法插上科技翅膀,为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强力支撑。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化,正确把握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有效预防、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深入开展全员岗位培训练兵,不断提升“五个能力”。坚持重心下移,帮助基层解决好人才难招难留、法官队伍断层等突出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做到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经常性,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接受政协、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期待。大力推进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保障人民群众更多感知司法,监督司法。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十分重要的一年。全省法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我省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注:2012-2015年法官人数包含审判员、助理审判员。2016年法官员额制改革,从审判员、助理 审 判员中遴选出5035人进入法官员额,未进入员额的不再担任法官办理案件。
2016 年各市(地)法院收、结案件情况
单位:件
| 收案 | 同比( % ) | 结案 | 同比( % ) |
哈尔滨 | 148021 | 22.5 | 144327 | 27.8 |
齐齐哈尔 | 62500 | 17.7 | 61877 | 21.2 |
牡丹江 | 27825 | 1.5 | 27568 | 6.4 |
佳木斯 | 33885 | 25.6 | 32492 | 24.5 |
大 庆 | 54576 | 6.4 | 52223 | 4.1 |
鸡 西 | 26169 | 9.3 | 26357 | 11 |
鹤 岗 | 10245 | 17.7 | 9970 | 14.1 |
双鸭山 | 15816 | 17 | 15595 | 12.3 |
伊 春 | 12734 | 1.4 | 12809 | 0.3 |
七台河 | 8502 | -2.4 | 8263 | -4.3 |
绥 化 | 35657 | -8.1 | 35980 | -9.7 |
黑 河 | 23541 | 22.8 | 23104 | 18.4 |
大兴安岭 | 4727 | 14.1 | 4579 | 8.1 |
农 垦 | 16026 | 19 | 15236 | 12.1 |
林 区 | 5348 | 12.5 | 5088 | 9.5 |
铁 路 | 573 | 63.2 | 571 | 59.9 |
合 计 | 486145 | 13.7 | 476039 | 14.4 |
注:以上数据包含辖区基层法院情况;结案中含上年旧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