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检察室服务“三农”成效显著
鸡冠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室服务“三农”的职能作用,立足维护稳定、预防犯罪、特色服务、法律监督,紧紧围绕农业经济发展、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办实事、求实效,群众认知度和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立足维护稳定,坚持抓好支农惠农服务活动。该院检察室先后组织开展了“检民心连心”、“春风暖民”等一系列涉农服务活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稳定。一是抓住关键节点开展服务。在每年春耕生产时期,通过设立宣传点、走访、专项检查等各种途径开展农资知识法律宣传,净化农资市场。今年3月,该院召开了由全乡8个村的支部书记、村主任及村民代表、种子经销商店、农药商店人员等20余人参加的座谈会,就购买种子化肥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宣传,讲解农民假农资的识别方法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途径,切实提高农民对假农资的防范和维权意识。同时,会同工商、派出所工作人员深入到各种子经销商店、农药商店认真检查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进货渠道,规范农资经销户的经营行为。二是抓住关注重点开展服务。西郊检察室在辖区内开展了针对涉农资金发放的专项走访调查活动,到乡财政所、民政所等业务主管单位调查粮食补贴、良种补贴等国家惠农资金的拨款项目以及向农民发放的具体情况,并抽取了10户村民,实地检查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农户手中。三是抓住关爱支点开展服务。针对部分困难户因自然条件不够、客观上确实有难处而没有领到低保的情况,检察室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为右眼因公受伤落下残疾的梁家村村民姜某等11人办理了低保;帮助村民于某协调西郊法庭及交通肇事责任方,解决了其父亲因住院急需的4万元医疗费用;对团结村村民陈某的妻子与邻居发生厮打后,住院费用得不到赔偿一事,与乡法庭联系,共同派员调解,化解了双方矛盾。在走访中得知梁家村村民张某因在外地居住,没有获得足额土地补偿款后,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获得了全额土地补偿款。
立足预防犯罪,坚持抓好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结合农村实际,该院检察室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法制宣传赶大集、法律讲堂进校区等活动。一是强化对农村干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在乡村干部中开设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定期举办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今年以来,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在农村干部中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对政府支农惠农财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保障、涉农资金管理等领域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风险点进行剖析,以案释法。先后组织农村干部80余人,到鸡西监狱进行参观,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撰写了《鸡冠地区惠民涉农领域职务犯罪调查分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意见和对策建议,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为民服务的意识。二是强化对农民开展普法宣传。针对乡镇集日多、辐射广、人流量大的特点,开展法制宣传进集市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对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涉农政策、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检察室共深入到村屯街巷、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集市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西郊检察室以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集中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及相关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契机,联合控申、预防、政工等部门,到集市向群众发放检察机关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查办涉及惠农政策性补贴、农村专项款物管理等9个方面职务犯罪案件宣传单200余份。为方便居民前来举报或控告、申诉,实行开门办公模式,共解决群众涉法涉诉问题15起。三是强化农村在校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以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预防青少年犯罪为抓手,该院公诉二科专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检察官到西郊乡中小学校,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进行法制讲座,开展未成年犯罪案件模拟法庭等活动,并组织学生参观“未成年人犯罪警示预防教育基地”,受教育面达800余人。2014年,西郊检察室主任被聘为该校法制副校长,并定期邀请本院业务骨干到该校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讲座,截止目前,已授课20余节,实现了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良好结合。
立足特色服务,坚持抓好服务非公经济工作。检察室在服务非公经济工作中,通过采取定点联系、找准载体推发展,定向服务、按需施策促规范,定期回访、掌握动态解难题,定制建章、健全机制重长效等工作措施,形成对非公企业的特色服务工作格局。一是建立重点非公企业联系点。西郊检察室联合该院服务非公经济办公室、预防及民行等部门,对辖区内丹阳散热器厂、畜牧场等30余户非公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向企业发放了调查表,深入了解非公企业状况,在其中的10家非公企业建立了检察室联系点,并根据每个企业的情况,为每一户企业分别建立服务档案,根据每个企业的不同情况,有重点、按计划、分步骤实行面对面服务,保障规模非公有制企业更好的发展。二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结合当前开展的“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犯罪专项行动”,深入企业宣传检察机关查办破坏发展环境的10个方面重点职务犯罪案件。与本院服务非公经济办公室、反贪、预防及民行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法律服务宣讲团,到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法律知识讲座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发放企业法律服务手册80套。帮助丹阳散热器厂、汽车脚垫厂等非公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条例等规章制度36项。三是主动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积极为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帮助梁家村汽车脚垫厂十几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及时补签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发展;根据企业的要求,将适合企业的2名法律工作者推荐至重点联系的2个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对新厂房建设、企业涉法诉讼等方面进行把关,确保“外有服务、内有支柱”。
立足法律监督,坚持抓好基层规范执法。该院立足检察室职能,拓宽法律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一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定期到司法所检查矫正对象的考核档案、考察表、思想汇报、月小结是否齐备、矫正人员是否存在漏管、托管。定期举办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会,结合案例说明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违法乱纪的严重后果。对其中1名不愿意配合矫正的农村妇女,通过谈心方式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帮助其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使其积极配合矫正。二是积极参与“两委”换届选举监督。在“两委”换届选举前,通过对参选人员进行专题教育,避免出现贿选、强拉选票等违法行为。在固定地点设立法律宣传台,广泛宣传选举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参选人和选举人的法律意识。对于在选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列出台账,向乡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在正式选举过程中,分别赶赴各村投票点,检查票箱、监督投票、唱票情况。今年,在检察室全程参与监督下,两个乡依法顺利地选出了村级“两委”成员。三是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的法律监督。制定了《派驻检察室对辖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检察室对辖区公安派出所的刑事立案、侦查活动、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法律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执法调查、线索移送、监督纠正等工作机制,促进“两所一庭”规范公正执法,实现触角的有效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