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29.08.2016  23:34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严厉惩戒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鸡西中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及时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网络查控系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是利用龙江执行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是中院筹措资金在市中心地带建设了LED大屏幕和利用其他单位的LED大屏幕进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四是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目前,对案件系统中截止到2015年底前的全部未结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其他终结案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现已录入名单的10975人次,限制出境的4人次,促使当事人履行的案件46件,标的额49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