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成立了!

03.09.2018  15:04
  为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办理好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鸡西市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于8月28日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
  “办案组的同志们一定能够凝心聚力迈过“为难心理”这道坎,为公益诉讼新格局的构建贡献智慧和能力。”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凌轩对公益诉讼办案组寄予厚望,作出批示。
  该办案组由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组长,民行部门负责人和另一名熟悉民行业务的干警担任副组长。并将全院范围内具有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相关学历,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员额检察官、有自侦工作经历、公诉工作经历、民事行政审判经历及行政机关工作经历的8人配备到公益诉讼办案组中,同时临时抽调两名有能力、有水平、有经验的司法警察辅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办案组的成立,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职责定位: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领域侵犯公众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督促支持适格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领域、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烈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英雄、烈士们没有近亲属或者不提起诉讼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办案组成立次日即展开工作。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纷纷表示,一定将充分发挥办案组职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办理公益受损严重、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重大案件,要办出具有示范性的典型精品案件,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