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开展涉粮库存粮财产案件专项检查活动

21.07.2017  00:21

    根据最高院、省法院关于对保全、执行涉粮库存粮财产案件检查要求,7月18日,双鸭山中院党组成员王占林带领民二庭法官及法官助理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涉粮案件到红兴隆农垦吉阳粮食贸易公司、金沙河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属的两个粮库对存粮安全条件进行了实地查看。之后,民二庭工作人员又到中央储备粮双鸭山直属库进行调研,了解该直属库及下辖粮库涉诉案件类型、涉案粮食数量、粮食变现价款保全、是否存在超审限或无法执行等情况,并就如发生存粮霉变风险、影响存粮品质价款等问题提出司法解决意见和建议。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双鸭山中院进一步准确掌握本辖区涉粮库存粮财产案件的具体情况,也为下一步重点督办涉粮案件打下坚实基础,体现了我院对最高院、省法院“排除隐患、保粮安全”精神的坚决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