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战”活动

15.04.2017  01:11


    4月10日,鹤岗中院召开“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动员会议,对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会议采取两级法院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姚梦宇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陆建明就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进一步明确执行工作的攻坚方向和解决“执行难”工作举措。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及专项活动各工作小组成员在中院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各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王克贵在讲话中指出,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为推进执行难问题常态化,要以落实领导责任和执法责任为突破口,切实解决消极执行、乱执行、滥用执行、违法执行、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问题。他强调,要落实院长的领导责任,各基层法院党组和“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经常专题研究部署执行工作,协调推动执行联动机制的落实,健全完善立审执衔接机制,积极组织指挥协调办理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在人财物、机制各方面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要落实执行局长的工作责任,积极履行组织指挥协调、执法办案、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及“一岗双责”,确保执行工作有序健康开展。要落实执行干警的执法办案责任,严格依法执行,确保程序合法,严格遵守法定时限,正确适用强制措施,努力做到公正、善意、审慎、文明、廉洁执行,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落实执法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各院院长、主管院长、执行局长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责任,同时承担信访、审管、纪检监察、督办工作的部门和人员也要履行好执法监督责任,对不规范执行、执行不廉洁等行为要及时问责,严肃查处。要严肃追责、问责,加大督促检查监督的力度,通过司法统计、专项检查、案件评查、审务督察等及时发现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法院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要以全市法院“百日执行攻坚战”为契机,集中执结一批积案、难案,形成良好工作态势,为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良好条件。

    据悉,为确保“百日执行攻坚战”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鹤岗中院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担任,副组长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陆建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姚梦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院执行局),并成立了执行实施、宣传调研、监察、检查督导四个工作组。各基层法院分别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