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实现不动产登记全覆盖

15.07.2016  13:06

    4月21日、22日,鹤岗市本级及所辖绥滨县分别举行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暨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6月28日,萝北县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鹤岗市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全覆盖,同时也实现了局党组提出的“一市带两县、协力共推进”的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 鹤岗市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召集人,市编办、法制办、财政、房产、林业、畜牧等10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2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并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拨付263万元为不动产登记专项启动资金,保障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全力推进所辖县(市)同步发证。 绥滨县作为省级试点,同时也是国家级的贫困县,推进工作困难重重,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攻坚克难,积极探索,最终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发证。萝北县以市本级和绥滨县为标准,力求保持同步推进,县委、县政府将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服务职能作为工作方向,打造出了具有县域特色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鹤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