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工农区法院送法进企业 为优化发展环境保驾护航

02.03.2017  03:03


    近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院长李艳秋,主管民商事审判副院长郭杰,民二庭庭长韩巨森到辖区内的东方奥发豆制品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生产车间、包装间,企业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增进了了解。  

    负责人杨明发首先介绍了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情况,实地参观了产品生产环境和生产流程。在座谈过程中,针对企业发展和生产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重点在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等涉及企业的法律问题予以指导。企业负责人表示,工农区人民法院在企业的发展曾给予了司法保障和服务,为企业创造了优良的发展环境,希望今后与法院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政府和法院的大力支持帮助是企业的发展动力,今后将扩大生产经营,为地方经济发展助力。  

    工农区人民法院根据省法院优化发环境措施意见精神,积极对涉案企业进行诉前指导、诉中引导、判前判后答疑。通过走访企业,为企业送法律书籍,与企业对接等措施,为优化辖区发展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