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申领补贴程序及所需材料

19.06.2014  09:51

   申领补贴程序

  (一)黄标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市淘汰黄标车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市环保部门审核后出具《黄标车认定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标车是否已缴纳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和违法行为是否处理完毕进行认定;

  (二)申请人持《黄标车认定表》,将经认定的黄标车送至指定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再持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履行报废、注销手续后,申请人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到环保窗口领取并填写《黄标车淘汰补助审批表》,由市环保、商务、财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四)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窗口领取并填写《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申领表》,市财政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黄标车所有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申领补贴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

  (三)黄标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还需提供编制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

  (四)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黄标车所有人书面委托书及公证书(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黄标车所有人申领补贴的,应当按规定已缴纳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即二环费,呼兰区和阿城区注册登记的黄标车除外),并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办理机构

  市淘汰黄标车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黄标车淘汰补贴相关业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哈同公路二出口(哈尔滨中顺汽车服务园区)。

  咨询电话:87840842

   黄标车

  所谓“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含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这些早年前就已经注册登记的车辆因为尾气排放标准低,环保部门对其发放环保标志为黄色,故称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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