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加强政策性粮收购管理 严禁“以陈顶新”等违规行为

02.11.2015  12:17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1月2日电(记者 管建涛 )11月,我国秋粮收购大幕已经拉开。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文,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强政策性粮收购管理,严禁以陈顶新、搞转圈粮以及虚报收购数量、套取收购资金和费用补贴等违规行为。

  近年黑龙江省粮食生产持续向好,收储规模连创新高,收好、储好、管好国家政策性粮食的任务越来越重。2015年,这个省预计收购5000万吨政策性粮食。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收购期限、敞开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收购资金管理、验收入库等要求。在收购中优化为农服务措施,积极为售粮农民提供便利,不得给农民“打白条”,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黑龙江省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作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的执行主体,要积极与所在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库存管理和调销等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中储粮管理好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收储的国家政策性粮食。农业发展银行及时足额安排拨付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并对发放的贷款实施信贷监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