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又出新规定:医院遇到危重病人先抢救后算钱!

15.10.2014  12:20
          今后,凡在黑龙江省境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紧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人社厅、公安厅、民政厅、审计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有效地对急重危伤患者实施救治,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患者,决不允许见死不救。    [1]  [2]  [3]  下一页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