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深化“四优创建” 打造“四铁”队伍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为获奖代表颁奖。朱丹钰 摄
2015年度全省先进中级法院代表领奖。朱丹钰 摄
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中院代表领奖。朱丹钰 摄
全省法院先进集体代表领奖。朱丹钰 摄
全省法院先进个人代表领奖。朱丹钰 摄
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代表领奖。朱丹钰 摄
全省法院调解能手代表领奖。朱丹钰 摄
记者从黑龙江高院今天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高院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了办案质效优、司法能力优、司法作风优、服务水平优“四优创建”活动,围绕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还开展了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评比竞赛活动,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涌现出了一批办案质量高、效果好、群众认可的龙江英模典型,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努力打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四铁”法院队伍。
会议印发了黑龙江高院作出的向该省法院获得的全国模范法院、模范法官学习的决定,对2015年“四优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百名办案标兵、百名调解能手进行了表彰,命名了24个中级、基层法院和20个人民法庭为全省法院首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还对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突出的法院给予了记功表彰。
据悉,黑龙江高院深化创新“四优创建”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去年对近年来获得先进法院荣誉称号的法院、法庭,以及老典型全部进行了回访考察,帮助老典型巩固提高,继续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发现新典型宣传推广,营造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新老典型限期整改、跟踪问效,传递了压力,提供了动力,激发了活力,提升了案件质效。2015年,全省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2.1万件,结案标的额698.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和50.2%。整体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进京访、到省访案件比上年分别下降55%和45%,创历史最好水平。